一、报销流程:
(一)领取经费卡:
已经在《青年工作理论与实践动态》校刊上发表论文、省级刊物及以上发表论文、取得经营许可证、软件著作权、专利等的新苗项目,带上录稿通知复印件等材料,到行政楼102A(校团委)办公室徐艳妍老师处领取报销经费卡。
(二)整理报销材料:
在完成全部报销材料(5000元足额或以上的发票、报销汇总单、新苗报销负责人信息表等等)整理后,递交到行政楼玻璃房(103B办公室隔壁)的新苗发票审核箱中,并务必登记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审核后会及时告知发票问题,若无问题会统一上报校团委领导签字并进行预约报销,无需团队自己预约报销。
(三)问题发票退回:
若接收到财务处报销发票有问题的相关短信,请及时联系科创部的同学,并及时解决问题发票,重新递交到行政楼玻璃房(103B办公室隔壁)的新苗发票复核箱中,进行再次审核与投递。
【《青年工作理论与实践动态》投稿方式与报销财务单据电子版均在附件中,财务单据可自主打印后手写。】
二、报销规范:
1.项目在立项后,取得结题成果凭证(杂志发刊、录稿通知、软著证明等)即可报销5000元国库经费,团省委统一验收通过后可再报销5000元校内配套;所有国库经费需在立项第二年全部使用完毕,经费使用状态会影响最终结题验收。(以2020年项目为例,2020年8月立项文件发布后至2021年12月,取得成果凭证即可报销国库经费5000元,若20201年12月未使用完,剩余资金将被国库收回,且影响项目结题验收;2022年项目验收通过文件发布后,可报销校内配套5000元。)
【菜宝特别提醒各项目组成员,尽量在立项文件发布一周年内完成国库经费的使用与报销。】
2. 每年6月30号之前可以报上一年与本年的发票,7月1日后只能报销当年的发票,报销的项目可以是通讯费、交通服务费、版面费、文印费、软件著作权发票、差旅费等,发票按照各报销项目有序整理好,每一张发票、车票都需签上项目负责人名字。
3.各类发票需汇总并填写报销汇总单。按单据名称汇总发票,张数只需写发票总张数,金额写总金额,经手人签项目负责人名字,验收人为校团委徐艳妍老师,审批人为校团委陆颋浩老师(负责人只需签好自己的名字,报销小队会统一送给老师签字)。
图1 报销汇总单
4.因报销需要,团队需要填写新苗报销负责人信息,与报销材料一并上交。银行卡号持卡人需为负责人本人,若更换过负责人仍填写立项文件上负责人的信息。
图2 新苗报销负责人信息
5.经费卡上无需填写内容。
6.发票总金额至少为5000元整,可超过5000元,实际最终报销金额均为5000元。电子发票总数不超过50张,超过50张财务系统将无法认证预约。
7.发票需开浙江财经大学抬头,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
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开户银行联行号:1053 3100 8029
账号:3300 1616 7810 5000 1155
税号:1233 0000 4700 0621 23
三、可报销项目详解:
特别注意:报销发票类型尽量两种及以上
1. 通信费:
①可在网上营业厅打印通信费电子发票,通讯费抬头可以是个人,原则上需
为项目团队成员。非杭州本地号码发票上需备注“使用外地号码”。
②正常话费账单开出的明细为“通信费”“通信服务费”的发票均符合要求,
话费充值发票不可报销。
2.交通服务费:
(1)滴滴等网约车发票:
①需要是杭州市内的行程发票;
②以开票日期为准,开票月内,若总金额未超过500元的,只需发票即可;总额超过500元的,整个开票月开具的发票均需要附上行程单,发票与行程单务必一一对应装订整理好。
(2)出租车发票:
开出租车发票时不能连号,不能同一辆车,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元的,需注明起点和终点。
(3)其他
汽车加油票不可报销,高速过路费不可报销;地铁、公交充值费用上限均为300元。
3.办公用品:
①所有办公用品发票需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
②若发票上没有详细的用品名称、数量、金额时,需附上商家认证的用品明细,写明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产品价格;
③明细上的每一件产品需附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比价图(截图必须截上政采云平台的图标),比价单价需高于发票上采购单价。
图3 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
4.差旅费:
①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和差旅费报销单;
图4 出差审批单
图5 差旅报销单
②住宿发票不可单独报销,报销住宿费时必须有对应的车票(车票必须是从杭州出发到住宿费所在地,并回到杭州往返的两张,机票不予报销)。杭州市内住宿不予报销,住宿费每人每晚不超过340元。
③车票必须形成以杭州为起点和终点的闭环,例如,可报销“杭州——台州”“台州——杭州”两张对应车票。车票可单独报销,客车、火车、动车票均可报销,机票不予报销。每张车票必须有负责人签字。
5. 文印费:印刷费需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如果为外省发票,在发票备注“商家默认开票地外省”。
6.不建议报销图书发票,办公用品中A4纸不可报销。比较建议报销通信费、交通服务费、版面费等发票。
附件1:《青年工作理论与实践动态》投稿信息
投稿方式:将项目相关文章发送至邮箱zufeqngzyjzx@163.com,备注“新苗投稿”
联系人:夏同学 18353285907
附件2:报销财务单据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