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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2020-12-15 15:42:06  点击:[]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竞赛的育人作用,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将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竞赛方式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三、实施步骤

1.学院选拔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3月)。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和往届开展情况及时部署,建立竞赛组委会,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根据学院实际自主进行学院内初选,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校级比赛。

2.校级竞赛阶段(2021年3月-4月)。学校组委会邀请专家对学院推送的项目进行考核评审,评选出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并推送一等奖作品参与省级比赛。

3.省级竞赛阶段(2021年4月—6月)。省级组委会将在4月上旬举行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复赛,5月下旬组织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决赛。

四、注意事项

1.参赛资格。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 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 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 若通过, 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 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博连读生, 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续分别对应本、硕、博申报。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方向的作品)、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

3.请各参赛学院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学院作品汇总表纸质表格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校团委102A办公室。同时将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参赛作品文本电子版一并打包,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电子邮箱cdtwkcbny@163.com(材料标题为“学院+2021挑战杯”)。

4.本次竞赛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每件集体作品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


联系人:徐艳妍

联系电话:0571-86735793

电子邮箱:cdtwkcbny@163.com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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