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2020-12-17 22:58:03  点击:[]

各学院团委: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事项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1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结题与省级验收程序

团队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其中“经费收入及支出明细表”团队无需填写。

各学院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填写2019年新苗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2)。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31日前将结题报告(Word版本和PDF版本)及汇总表送至邮箱cdtwkcbny@163.com材料标题为“学院+2019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材料

二、立项申报

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全校30项左右)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5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全校15项左右)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项目申报书见附件6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全校10项左右)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见附件7

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超过一年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

申报办法与组织评审

1.申报办法

项目申报需由学生个人(团队)申请、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各学院择优确定入选项目后,2021118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本和PDF版本)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cdtwkcbny@163.com材料标题为“学院+2021新苗人才计划申报材料”。

2.组织评审

学校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优秀项目若干报送省级评审,并及时在校团委网站和“浙江财经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联系人:徐艳妍

联系电话:0571-86735793

申报材料邮箱:cdtwkcbny@163.com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01214

附件:

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相关附件

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相关附件



关闭

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现任领导
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