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我校所有已立项的2017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所有项目都需提交自查报告纸质稿、电子稿(详见附件2)。
二、检查、验收内容
1、项目主要研究进展
2、项目完成计划
3、项目成果转化阐述(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创业孵化项目转化)
4、项目研究成果
5、存在问题、建议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6、经费使用情况和经费安排计划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对于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学校“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办公室将予以警告并限期督促项目整改、继续研究。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以学院为单位,将项目自查报告面稿(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03B)。同时,将项目自查报告Word版(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统一收齐后发邮箱:zckx2017@126.com(材料标题为“XX学院新苗中期检查”)。已完成学术论文发表的立项项目,请将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附在自查报告之后。
3、联系人:杨 忍 钱 纯
联系电话:0571-87557336
邮箱:zckx2017@126.com
校团委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