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苗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关于201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已通过立项的201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校内检查验收
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的验收材料一式三份至校团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须递交发表刊物复印件)。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对于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校团委将予以退回并限期整改。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31日下午3:00点前将验收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文化中心125室)。同时请报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zjcjtw@163.com。(材料标题为“新苗计划+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附件电子版下载方式:zcxmjh@163.com;密码zcxmjh2011
联系电话:0571-87557336
附件: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
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代章)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