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创青春·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发现、培育一批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列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决定举办第四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
二、赛制规则
1.全国赛采用“主体赛+分组赛”的赛制。具体分为主体赛事(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和互联网组赛事。另设APP专项赛。
2.地区赛采用整体赛制。各地可将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互联网组及APP专项赛整合举办。鼓励海外学人回国创业周活动与大赛结合开展。
三、赛程安排
1.报名及审核。本次大赛唯一官方报名入口为“创青春”APP,参赛项目扫描通知下方或附件2中的二维码后下载“创青春”APP,注册登录后按照提示添加比赛项目和报名信息。未登录系统报名的不得参加全国赛。浙江省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7年6月10日至7月21日。
(扫描二维码,下载“创青春”APP,注册报名)
2.地区赛。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浙江省赛预计在八月初举行)。
3.全国赛:暂定于2017年8月底前举行互联网组全国赛和APP专项赛全国赛,9月中旬举办主体赛事(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全国赛。
四、参赛条件
(一)参赛者
1.参赛人员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团队申报。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3.凡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参赛项目
1.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
3.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分设组别。其中,商工组赛设初创组、成长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赛设现代农业初创组、现代农业成长组和农村电子商务组;互联网组赛、APP专项赛设创意组、创业(应用)组。企业创办年限以2017年6月30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1.创意组申报规则。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2.初创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文件,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3.成长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年至5年(含)之间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文件,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4.农村电子商务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文件,产品认定证书等证件,涉及国家限制行业或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参赛项目以经营涉农产品及涉农服务项目为主,如农产品销售和配送、农技服务、乡村旅游等。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5.互联网组及APP专项赛创业(应用)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计划书等文件;APP专项赛创业组还应提供应用程序(必须是基于安卓或IOS系统设计开发的APP应用程序)。参赛团队对项目拥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五、奖励及激励
1.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及物质奖励;
2.表现优异的参赛者将获得金融支持、创业服务及社会荣誉。
六、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团委:杨 忍 电话:0571-87557336
创业学院:汤静超 电话:0571-86732663
附件1:关于举办第四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版)
附件2:“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云平台登录二维码
校团委、创业学院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