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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会)文件 关于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5-04-07 15:44:57  点击:[]

各学院学生会、班级、社团:

根据《关于同意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浙江财经大学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批复》(浙财大党〔2025〕47号、浙学〔2025〕1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学生会的工作实际,拟定于2025年5月11日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举行换届选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团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的工作部署和主要任务,认真回顾总结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校园文化、服务师生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明确下一届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崇实创新,唯实惟先,进一步带领广大学生以实际行动为推动“三风建设”落实而团结奋斗,以勤勉自律、奋发向上的学风,为奋力打造“五育”并举的MAQ型“浙财金生”和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建设贡献青春智慧。

二、大会主要议程

1.校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浙江财经大学第七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讨论我校学生会工作和改革的重要事项;

4.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第八届学生委员会、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

1.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正式代表拟定201名,按照不低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1%的比例产生。

2.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把代表名额分配到各班级。

3.学生代表由各班级多数人提名,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总人数的1%,按照差额20%经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填写代表登记表后,经各学院学生会组织审核,报学院党委批准产生。

4.代表名额根据各学院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同时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党员群众比例、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代表候选人中,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新一届学生委员会拟由25人组成,委员候选人31人,委员由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率为24%,委员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3;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拟由5人组成,提交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学生委员会委员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坚持民主推荐程序,在校党委的领导下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数学生和学生会组织的意见,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后,确定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本次学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和浙江财经大学第八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全校广大青年学生要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和实际行动迎接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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