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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苗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关于201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以上项目负责人于12月15日前至文化中心125室领取经费卡(项目中期通过将给予部分经费资助)。未参加答辩的研究生项目可凭项目中期报告来领取经费卡。
以上事项如有不明,请电话咨询:校团委 刘老师 87557336
共青团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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