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苗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关于201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所有已立项的201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所有项目都需提交自查报告书面稿(一式五份,详见附件1),其中项目负责人为还需进行现场答辩验收,验收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二、检查、验收内容
1、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2、项目研究成果
3、项目成果转化阐述(挑战杯、创业孵化项目转化)
4、存在问题、建议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5、经费使用情况和经费安排计划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对于中期检查通过项目将予以报销部分项目经费;对于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校团委将予以退回并限期整改。
2、请所有项目负责人于10月20日下午3:00点前将自查报告书面稿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文化中心125室)。同时请报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zjcjtw@163.com。(材料标题为“新苗计划+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校团委
201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