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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第十一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省级候选人的通知

2018-03-15 11:29:12  点击:[]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关于推荐第十一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18年度全国共奖励100人(含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留学生6人左右),设研究生(占20%)、大学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0%)、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5%)、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推荐标准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4月20日后出生)。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少年科学院”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名额

第十一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实行差额评选。现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各学院限报1人(研究生或本科生),曾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不再推荐。

四、推荐材料

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第十一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Word、PDF版本各一份(PDF版含公章),于2018年3月24日发至邮箱56943986@qq.com

五、有关要求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是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进行科技创新的崇高荣誉,各学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和申报程序组织申报,严禁弄虚作假。

联 系 人:杨  忍  

电   话:0571—87557336

 

附件: 第十一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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