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校2012-2013学年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管理中心、优秀学生社团实践基地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09-30 14:36:33  点击:[]

关于开展全校2012-2013学年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管理中心、优秀学生社团实践基地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和谐发展,进一步繁荣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充分发挥兴趣特长,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学校发展做贡献。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现开展全校2012-2013学年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管理中心、优秀学生社团实践基地、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相关工作。

一、评选标准

(一)十佳学生社团

1.该社团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学校党政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配合学校改革发展贡献力量并发挥积极作用。

2.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情况良好。注重社团内部制度建设和社团文化建设。

3.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较大规模的活动,工作有特色,表现突出,活动秩序良好,活动内容较丰富、有创新,有利于促进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4.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在学校有关部门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

6.年度学生社团考核评测分数靠前。

(二)优秀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1.坚持在党的领导,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

3.管理的学生社团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并能规范有序地开展活动。

4.本年工作卓有成效,成绩突出。

(三)优秀学生社团实践基地

1.依法设立、合法运作的企业、公司、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

2.积极给予我校学生社团人员、场地、资金、物资等帮助。

3.积极支持、配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

4.原则上要求连续2年以上为我校学生社团提供实践场所和岗位。

(四)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深受学生爱戴。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指导社团工作认真、投入,兢兢业业,甘于奉献,得到社团会员的尊敬。

3.有效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项社团活动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评选办法

浙江财经大学“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管理中心”、“优秀学生社团实践基地”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由挂靠单位推荐,校团委组织评审确定。

申报所需材料:

1.申报十佳学生社团上交的申请资料应包括:十佳学生社团申请表(附件1)、社团本学年工作总结、社团本学年重要活动成果展示资料(包括图片、文字资料);

2.申报优秀学生社团管理中心上交的申请资料应包括:优秀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申请表(附件2)、社管中心本学年工作总结、社管本学年重要活动成果展示资料(包括图片、文字资料;

3.申报优秀学生社团实践基地上交的申请资料应包括:优秀学生社团实践基地申请表(附件3)、社团实践基地基本介绍、社团本学年在实践基地举办的重要活动成果展示资料(包括图片、文字资料);

4.申报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上交的申请资料应包括:“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4)。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社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按照评选标准把最优秀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学生社团实践基地和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推荐上来。

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3日前

申报材料以纸稿形式上交至浙江财经大学文化中心110学生社团联合会办事处

联系人:

    施佳逸18814867889(612754)

    吴泽如15168374040(664040)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十佳学生社团”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申请表

3.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实践基地”申请表

4.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关闭

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现任领导
机构设置